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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2018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复核、核查前三季度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28

根据《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办法》等制度要求,市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安联”)、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促进会(以下简称“市科促会”)分别组织有关专家,在各区安监部门的支持下,对二级达标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及相关评审单位的评审质量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对标准化已达标的二级、三级企业的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本期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刊重点介绍2018年上半年复核、核查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2017年11月,市安委会印发了《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京安发〔2017〕1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安办发〔2017〕38号),以下简称“标准化1+6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特别是现场复核和核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制度保障。

《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评审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复核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复核情况。《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标准化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的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核查意见,督促企业整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相比而言,复核工作侧重发现企业标准化创建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评审单位工作履职情况,核查工作侧重衡量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和评审单位跟踪服务情况。综合复核、核查情况,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推动企业标准化自我创建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进而提升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具有重要引导作用。

 

【工作程序】标准化复核工作重点内容包括企业申请标准化评审的基本条件,有限空间、涉爆粉尘作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否决项、扣分项的评审执行情况等。主要流程包含:组建工作组(聘请专家,明确复核重点)、现场复核(首次会议介绍情况,实地查验复核否决项、扣分项等,末次会议通报初步结果)、后期整改(对企业的创建运行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公示(提交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公示)。标准化核查工作程序:重点内容包括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标准化评审扣分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企业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中毒窒息等事故的重点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流程包含:制定计划(与安监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拟定核查企业名单和重点核查内容)、实地核查(重点对标准化体系运行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抽查,列入“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的试点企业,重点查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填报核查记录)、汇总报送(汇总阶段性核查结果,定期向市区两级安监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报告情况)。

 

【前三季度情况】截至2018年9月下旬,市安联作为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共对36家二级工业制造业标准化创建企业进行了现场复核,共发现基础管理及现场管理问题隐患180余项,其中用电安全问题60项,涉危使用问题45项,有限空间作业问题15项,职业卫生管理问题10项,特种设备管理问题10项,消防安全及应急疏散问题30项,其它问题10项;市科促会受市安全监管局委托,共对71家企业进行了标准化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共发现基础管理及现场管理问题隐患670余项,其中用电安全问题162项,涉危使用问题20项,有限空间作业问题20项,职业卫生管理问题7项,特种设备管理问题14项,消防安全及应急疏散问题63项,其他问题(如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现场定置管理等问题)41项。

 

【主要问题】

在标准化现场复核、核查过程中,发现经自评和评审后的标准化创建企业,以及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基础管理和用电、涉危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涉爆粉尘、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管理、消防安全、应急等现场管理方面,仍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基础管理

1.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和档案内容要素缺失。如个别企业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未正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不完整,危险作业审批单内容不全,未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无粉尘清扫记录,相关方管理档案缺失,设备设施台账不全,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不完整,劳保用品领用无领用人签字,未建立奖惩台账等。

2.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个别企业定期隐患排查记录不完善,缺少检查人、整改治理负责人、验收人签字,没有整改时限。

3.应急预案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应急预案未备案,缺少专项预案,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应急演练无总结或效果评价;个别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完善。有的企业缺少有限空间辨识及相应管理措施,未明确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进行专业培训,或培训未覆盖全员,外包作业未见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1.用电管理

用电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个别企业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产品、库房内违规设置充电设施,作业现场未张贴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移动式电气设备管理不规范,电工安全用具过期,配电箱无安全操作距离,开关箱门未接地,无漏电保护等问题。

2.涉危使用

个别企业存在警示标识设置不足或不规范,安全检查不到位,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设施如防爆通风机、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静电导除仪配备不到位。

3.有限空间管理

有限空间现场警示标志及作业审批不规范。个别企业关键作业场所未设置有限空间标识,有的企业多处有限空间区域缺失告知牌,缺少通风装置。

4.涉爆粉尘

个别企业未认真辨识评估粉尘的燃爆特性,防爆除尘安全措施不足,未定期清扫。

5.职业卫生管理

有的企业未见职业健康警示标识或警示标识不规范,有的企业未张贴噪声职业危害告知卡,空压机房未见噪声检测值。

6.特种设备管理

有的企业压缩空气管道缺色标,储气罐的安全阀、压力表缺少定检标签,气瓶缺少防倾倒措施。

7.消防安全

极个别企业存在厂房、库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有的企业防水涂料车间屋顶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有的企业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部分灭火器直接放在地上,未见器材箱;部分消防器材不符合标准;消防栓被物品阻挡,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无明显标识。

8.应急管理

个别企业存在应急疏散出口数量明显不足、应急器材管理不到位、应急疏散设施配置不足等情况。

9.其他问题

一些企业存在转梯缺踢脚板,旋转设备缺防护罩,库房内物品码放凌乱等问题。

 

【问题梳理】复核和核查共涉及107家企业,每家企业均起草现场复核、核查记录文书。在发现的850余项问题中,用电安全问题是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涉危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问题占比仍然较高,应引起企业重视或加大监管力度。

在标准化复核工作中,市安联与属地安监部门积极沟通,全程参与复核工作,针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属地安监部门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通知书。企业整改后,经评审单位实地查验后,再分别将材料报送至属地安监部门及市安联,在相关专家审核后予以通过复核。

截至9月底,共有58家达标申请企业(含2017年)完成整改并上报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达到标准化二级标准,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在核查的71家企业中,涉及二级企业11家,通过10家,整改后通过1家;涉及三级企业60家,通过30家,整改后通过30家。前三季度,通过现场复核、核查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未发现安监部门对达标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

 

【下步工作】

一是编制完成标准化教材大纲,夯实工作基础。

在监管一处指导下,结合标准化“1+6”制度文件要求、百部地标编制体例来设计框架结构,研究确定教材大纲《评审员培训手册(2018版)》。主要对“1+6”制度文件关于评审程序、过程控制、申报材料等内容,和百部地标中基础管理、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整合梳理,结合工业、危化、非煤矿山不同领域安全技术要求,进行适当拓展和评审重点释义,以达到答疑解惑,提高评审员业务素质的目的。在向市局有关主管处室征求意见后,召开审定会,编印成册用于评审员年度培训。

二是提高评审员专业素质,加强评审单位考核管理。

按照新修订的教材大纲,组织开展评审员及评审专家培训考核,强化评审员和专家队伍能力建设;启动评审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对评审单位及评审员各类证照资质保持情况、评审单位评审工作质量情况、评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评审过程控制情况、收费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核,总结分析评审单位评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

对于在资质条件、评审质量、技术能力、工作责任心、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的评审单位纳入年度诚信评级范围,通过约谈、通报批评、退出、公示等措施,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开展评审单位自律管理,建立标准化工作自律组织。

市安联牵头成立标准化工作自律组织,推动建立行业自律主导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模式。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化“1+6”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条件下,经过资格筛选和能力考核,市安联与自愿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评审单位、评审员、评审专家签订自律公约和承诺书,明确业务范围、专业领域并备案。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安全生产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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