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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为推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平台,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领域优秀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安全生产学术骨干,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领域青年科技专家群体,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北京市科技新星联合培养工作。市安监局为安全生产领域北京市科技新星归口推荐单位,与市科委共同开展选拔工作。

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8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支持资金不超过35万元。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每法人单位推荐申报人不超过2名。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一)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四)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六)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三)申报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四)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起止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依托单位组织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在www.bjsafety.gov.cn下载),进行审核推荐,并于2017年4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含证明附件全套)报送至北京市安全生产科技促进会。

以上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齐全,一式三份。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材料送交地点:北京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促进会(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403室),工作日9:00至17:00。

五、咨询电话

(一)报送材料咨询:张奎、吕晓萌、刘自杰,电话:64935883,64936835,88011180。

(二)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8-830(美髯公公司)


附件: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docx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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