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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安办发〔2017〕38号)要求,受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组织开展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6月2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单位的经营范围中须包括安全咨询或技术咨询服务内容,一般应当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无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专业能力,且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2 年以上。

(三)具有健全的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档案及评审人员档案,相应证照齐全。

(四)具有至少6名能够满足标准化评审工作需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应当是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工程师相应等级的专业职称。

三、申报材料

申请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满足相关要求:

(一)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备案材料、经营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左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四)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的身份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本单位已从事的标准化评审、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报告(提供工作业绩目录,近两年工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工作程序

(一)材料审核

申请单位需于2023年6月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ALBZJS@163.com,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院科林大厦A座2层202,李莹,19910232712,申报材料以纸质版为准。过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审核。

(二)综合测评

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验场所环境、人员配备、制度档案情况,并进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答辩(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按照综合评价、总量控制的原则,择优提出推荐名单,经市粮食和储备局确认后履行备案程序。

(三)发布公告

审核工作结束后,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将统计情况上报,经市粮食和储备局确认,将在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官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将对相关评审单位发放北京市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资格证书。

(四)备案管理

入围评审机构自愿提出备案申请,主动承诺并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和行业要求,与市安全生产联合会签署相关自律公约和协议。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该单位在本市的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

(二)经本次审核认定的评审单位,可从事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仓储企业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icon_doc.gif附件1: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docx

icon_doc.gif附件2: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docx

icon_doc.gif附件3:评审资格认定上报材料模板.docx

icon_pdf.gif关于开展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649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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